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2018学年北京集中教学校区新生入学须知

  • 王燕培
  • 日期:2017-06-08
  • 11728

同学:

祝贺你被录取为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请于2017年7月下旬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迎新服务网(http://edu.ucas.ac.cn/YINGXIN/UIL/ShowIndex.aspx)或中国科学院大学主页(eduwww.ucas.edu.cn-学生-学籍学工--新生报到--迎新服务网查看集中教学校区的报到相关事项与要求。请随时关注迎新网站,相关工作如有调整也将在网站上发布。

本学年第一学期定于2017年9月4日开学,请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入学。报到校区及时间安排如下:

1.雁栖湖校区,9月2日至9月3日,每天8:00-17:00,集中办理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学院、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工程科学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光电技术学院、未来技术学院、地球科学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存济医学院、计算机与控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电子电气与通信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外语系新生报到手续。

中丹学院报到时间,由学院确定后另行通知。

以上院系新生将在雁栖湖校区完成为期一年的集中教学。

2.玉泉路校区,9月2日8:00-17:00,集中办理数学科学学院基础数学专业和部分应用数学专业新生报到手续。

3.中关村校区,办理管理学院MBA新生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上学院新生将在中关村校区完成集中教学。

国际学院新生报到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新生所属院系等事宜详情,请于7月下旬登录迎新服务网站查询。其他具体事宜,请见附件。

请勿提前来校。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请及时与所在研究所、院系联系并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后报到。报到时间最多推迟10个工作日,逾期将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地址: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处,E-mail:sao@ucas.edu.cn,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邮政编码:100049。

附件1:各校区乘车路线

附件2:集中教学研究生报到流程

附件3:报到需带物品及准备材料

附件4:住宿管理说明

附件5:研究生收费说明

附件6: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附件7:户口迁移须知

附件8:入学资格审查

预祝你来校顺利!

   

中国科学院大学

二〇一七年五月

附件1:

各校区乘车路线

1.玉泉路校区(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乘车路线:

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复兴门或建国门转乘地铁1号线到玉泉路站下,A1(西北口)出口向西50米即到。

北京西站:乘地铁9号线,在军事博物馆站下车,换乘地铁1号线到玉泉路站下车,A1(西北口)出口向西50米即到。

北京南站:乘地铁4号线,西单转乘地铁1号线到玉泉路站下车,A1(西北口)出口向西50米即到。

2.雁栖湖校区(北京市怀柔区怀北庄)乘车路线:

1)按到达玉泉路校区的方式到玉泉路校区,乘坐学校统一安排的车辆到雁栖湖校区报到(推荐)。

2)自行前往雁栖湖校区报到学生乘车路线:

A.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在东直门站下车,从B出口出,于东直门公交枢纽换乘936路公交车到怀柔区怀北庄站下车,路西即到。

B.北京西站:乘地铁9号线,在国家图书馆站换乘地铁4号线,在西直门站换乘地铁2号线,在东直门下车,从B出口出,于东直门公交枢纽换乘936路公交车到怀柔区怀北庄站下车,路西即到。

C.北京南站:乘地铁4号线,在宣武门站换乘地铁2号线,在东直门下车,从B出口出,于东直门公交枢纽换乘936路公交车到怀柔区怀北庄站下车,路西即到。

D.自驾车:上京承高速,从怀柔出口(14出口)出,向怀柔城区方向,靠左走会都路高架桥,沿高架桥G111出口出,向雁栖湖方向一直往北前行,过雁栖湖300米路西即到。

3.中关村校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0号)乘车路线:

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在西直门站换成地铁4号线,在人民大学站下车(C口出),乘坐660路公共汽车到保福寺桥南站下车即到。

北京西站:乘特19路公共汽车到保福寺桥南站下车,路东即到。

北京南站:乘地铁4号线(安河桥北方向),在海淀黄庄站下车(C1东南口出),至海淀黄庄东站乘坐630路(或运通109路),在保福寺桥南站下车即到。


附件2

集中教学研究生报到流程

1.报到资格审核:新生应持校园卡办理报到手续,并交验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

2.报到确认:工作人员核实新生报到资格无误后,在报到系统中标注该生为“已报到”,将报到单发给新生。

3.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新生党员在党委组织部工作台上交组织关系介绍信。

4.户口材料接收: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在户口工作台审核上交户口迁移材料。

5.办理住宿:新生按照报到单上住宿信息到指定的公寓办理入住手续。

未持有校园卡的同学可以先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件办理报到,并尽快到校园卡中心照相办卡。新生发现本人基本信息有误的,在报到后一周内到所在院系登记,院系汇总后统一到学生处办理校正手续。

附件3:

集中教学研究生自带物品及准备材料

一、请随身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迁移户口需要的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共青团团员证、校园卡等重要证件,本人近期一寸证件照2张。切勿邮寄或托运。

二、请新生务必在报到(9月1日)前自行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业务平台上传本人在学阶段照片,以免影响报到手续办理。

1.登录教育业务平台方式:

进入国科大主页(www.ucas.edu.cn),点击主页顶部的[学生],进入国科大综合信息网(http://onestop.ucas.edu.cn),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请于7月下旬登录迎新网站—新生本人信息查询。

2.上传路径:登录教育业务平台----学籍管理——档案管理——个人信息——学籍操作-----填写 ,上传在学照片,在“档案操作”中完善本人研究生登记表。

3.照片要求:

(1)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

(2)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3)图片大小:不大于150k

(4)图片格式:JPG

(5)照片背景:单一色

附件4:

住宿管理说明

 1.参加集中教学新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应在学生宿舍住宿。因特殊情况不在校内宿舍住宿,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研究所签字同意、院系领导审批同意,到学生处、宿舍管理部门备案,住

宿床位不再保留。

2.学校分配给学生的床位,只限学生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让,不得私自调换。

3.生活用品和床上用品可由学生自己携带,也可到北京自行购置。行李请随车办理托运手续,学校不负责办理提前寄送的行李。

4.因身体状况(身体有残疾或伤病)以及身高1.90米以上的,不适应睡高架床的,须在入学前提出申请,以便及早安排。

5.学生公寓内禁止使用和存放微波炉、热得快、电炉、电冰箱、电磁炉、电饭煲(电饭锅)、电饼铛、电烤箱、烤面包机、电热杯、电暖气、电热毯、酒精炉、煤油炉、煤炉、火锅、液化气炉等用具。

附件5:

研究生收费说明

一、学生入学后,应按年度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二、学费及住宿费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收取。

1.除特殊说明外,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博士

生10000元/年•生,硕士生8000元/年•生;国家计划内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博士生12000元/年•生,硕士生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2.经另行批准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按批复意见和招生简章收取。
   3.学生住宿费标准为:在国科大集中教学校区宿舍住宿的学生,

每人每年600元至1200元之间,具体标准依据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楼宇住宿条件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在研究所住宿的学生,其住宿费的收取按研究所有关规定执行。

三、国科大为每位新生统一办理建设银行借记卡。收到银行卡后,请认真核对银行卡说明中开户人姓名和本人的名字是否一致;银行卡信封上的卡号和银行卡卡号是否一致。学生拿到银行卡后需在ATM机上或当地就近的建设银行网点柜台进行激活和修改密码(修改密码不影响学宿费划扣)。如不慎丢失,应尽快拨打95533挂失。学校将通过该银行卡发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酬金等费用,入学后各学年的学费、住宿费也通过该银行卡收取,请一定随身携带该银行卡到校并妥善保存。

四、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两周将学费和住宿费存入国科大为其本人开立的银行账户(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建行卡)中。国科大于开学初统一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五、参加集中教学学习的学生,请在报到前,将体检费约70元和两个月就餐洗浴生活费用一起存入我校发放的建设银行卡中。报到后,通过校园内圈存机将建设银行卡余额转入校园卡后,方能持校园卡消费。学校将通过“一卡通”系统于9月中旬批量结算学生自理的体检费用。

六、如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在规定期限缴纳学费的学生,需要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点迎新网链接下载,需要在入学前准备好),可以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缓交学费的申请,由学校审批同意后,可以缓交,缓交期不超过4个月。

七、研究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

八、在学研究生按规定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学习科研表现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中科院、各研究所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附件6:

中国科学院大学集中教学新生党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1.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是带有回执联的2007年新版方为有效,填写项不得有空白。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一定要详细,否则回执难以准确寄回。

2.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由县(团)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开据,抬头单位应填写:中国科学院京区党委组织部。参加集中教学的学生到中国科学院大学报到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学校组织部。

3.应届毕业生预备党员预备期在大学已超过半年的,请原所在党支部出具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鉴定,由学院党委(党总支)盖章密封后交由本人,报到后交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

4.没有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预备党员,请组织关系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鉴定。

5.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预备党员,请所在地基层党组织按要求如实记载流动期间的表现,并加盖基层党组织章。

6. 接收新生组织关系时间截止为当年1031日,超过截止日期不再接收。

7. 非脱产MBA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不转入中国科学院大学。

8. 不参加集中教学的新生,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根据各录取单位规定办理。

附件7: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级新生户口迁移须知

一、新生户口迁移政策

1、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录取为中国科学院大学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个人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户口迁移仅限入学时办理,未迁户口的在校生无法再将户口迁入学校;

2、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将个人户口迁入学校,便于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及签证、结婚生育手续、公证以及其他需户口的手续。不迁入集体户口不影响毕业后的留京落户

二、哪些新生的户口可以迁到学校?

1、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各院系、北京地区各研究所录取的新生,可自愿将户口迁入学校;

2、录取类型为定向、委托或非脱产自筹培养的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已持有北京市、上海市常住家庭户口或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的新生,户口不迁入学校;

4、北京地区以外研究所录取的非定向的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时应按研究所通知,将户口迁往研究所所在地,详细要求由研究所规定。

三、新生户口迁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一条3号

由京外地区持《户口迁移证》报到的新生,请务必确保地址准确无误,否则无法落户。

四、户口迁移材料具体要求

1、从京外地区迁入的新生,需上交《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中“出生地”和“籍贯”两项信息必须具体到市或县,且“婚姻状况”不得为空。如有遗漏必须返回迁出地派出所更正(手写更正处需盖章确认)或提交派出所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接收,无法落户;

2、来自北京各高校的新生,需上交《常住人口登记卡》。登记卡中“出生地”和“籍贯”两项信息必须具体到市或县,且“婚姻状况”不得为空。如有遗漏必须返回原派出所更正,否则不予接收,无法落户;

3、《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且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如发现有误,应及时在当地派出所予以更正。学生集体户口落户期间及在校学习期间,“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均以迁移证为准不能更改;

4、请提前在《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左上角铅笔写上本人的联系电话、学号以及所在研究所或院系的名称。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欲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需在入学时将《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交至报到现场工作人员,不参加集中教学的新生可交至所在培养单位主管老师;

2、上交《户口迁移证》的新生需办理北京市居民身份证(需采集照片、指纹并交纳工本费20元),具体安排请在入学后关注国科大综合信息网(http://onestop.ucas.ac.cn/)通知;

3、中国科学院大学京区学生集体户口由保卫处户籍管理办公室集中管理,《学生集体户口使用指南》可在综合信息网“学籍学工”-“集体户口”栏目查询下载;

4、中国科学院大学保卫处户籍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2640433。

附件8:

入学资格审查

一、审查时间:

入学报到后三个月内进行新生的入学资格审查。

二、审查范围:

学籍隶属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校部各院系、本科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在集中教学校区报到的新生资格审查由国科大统一组织。

三、审查内容: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学生身份信息、最后学历学位证书、身体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硕士新生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原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

业证书或同等学历入学相关证明)、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
博士新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

本科新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
学生如因贷款等原因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交

原毕业学校出具的扣发证明(原件)。

复查不合格的,经国科大批准,取消学籍;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的,视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处理,情况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入学体检

学籍隶属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校部各院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均应参加入学体检。

在集中教学校区报到的新生体检由国科大统一组织。

入学体检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的:

(一) 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在短期内可治愈的,由本人申请,经所在研究所批准和国科大备案后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不具有学籍;

(二)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在规定时间,提出入学申请,经核实并在指定医院复查合格,确认能够坚持学习的,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三)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