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校部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 孙露娜
  • 日期:2024-04-18
  • 4482

各位老师、同学: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中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做好资环学院(高年级)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方案设计如下:

一、参评学生

学籍在资源与环境学院的在学博士研究生和高年级硕士研究生(含2024年春季毕业生)。

二、分配名额

2023-2024学年资源与环境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名额为:“三好学生”28名(硕士班12名,博士班16名),“优秀学生干部”5名(硕士班2名,博士班3名),“三好学生标兵”3名,“优秀毕业生”5名,不互相包含。

注意:

  1. 获评“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自动获评“三好学生”称号,其“三好学生”称号不占指标;

       2.“三好学生标兵”为“三好学生”中的最高荣誉,不再推荐为“三好学生”;

       3.“优秀毕业生”人选必须是曾荣获过“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

  1. 已毕业的2024年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2. 此前已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但因各种原因延期至今年毕业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
  3. 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4. 建议每位同学最多申报1个荣誉称号(优秀毕业生除外),建议曾获得过某荣誉称号的同学申报其他荣誉称号。

三、评选条件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校发学字〔2014〕79 号)文件中相关规定及要求执行。

(一)“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3. 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4. 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

  1. 本学年担任校部高年级学生干部满一学期,并符合“三好学生”基本要求;
  2. 积极为学院和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3. 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三)“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

  1. 从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
  2. 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
  3. 在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得到公众好评。

(四)“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1. 在学期间至少一次获得“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2. 各培养环节考核“优良”;
  3.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尚未答辩者,由导师出具证明);
  4. 到国家急需的行业或地区工作就业者优先。

(五)在学期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优秀学生评选资格:

  1. 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 不遵守学校、学院管理规定及被点名通报者;
  3. 不遵守实验室、宿舍等安全管理规定者;
  4. 学习成绩未及格者;
  5. 公共服务方面不服从学院安排者;
  6. 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低造成负面影响,或党支部评议结果较差的党员。

四、评选程序

  1. 组织管理

(1)评审工作小组

根据学校的规定,成立资环学院优秀学生评审小组负责组织本次评优工作,评审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王静

副组长:刘文彬

成员:学院党政领导、教职工工作小组代表、高年级班主任、高年级班干部代表。

(2)班级评选小组

具体实施班级的评优工作由班主任总负责。各班级成立班级评选小组,制定班级评优实施细则,负责评优方案的制定、通知、组织、唱票、统计等事宜,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条例》精神和本实施办法组织评选。班主任及时协调处理班级评优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1. 具体实施

(1)班级确立班级评优小组,并制定工作开展细则,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2)申请参评的学生如实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优秀学生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同意后申报,提交电子版至班级评优小组。

(3)班级评优小组对申请人及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且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后,在班级内公布申报人信息,于4月25日前汇总上报学院(附件1-4)。

(4)班级评优小组组织优秀学生初评。各班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原则,在班主任的参与指导下由班级成员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班级推优名单,同时遴选“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每班推荐≤2人 ,“优秀毕业生”硕士班推荐≤3人,博士班推荐≤4人)。上述名单需在班级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5日前上报学院评审小组。

(5)学院评审小组终评。召开学院评审小组会议审议“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班级初评名单;同时,对“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进行终评,确定最终推优名单。

(6)全部推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五、日程安排

4月21日前 班级报送本班考评细则

4月23日前 班级组织提交报名材料

5月5日前 各班完成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并上报班级遴选名单

5月7日前 学院组织投票选举及名单审议,确定最终推优名单

5月7日-11日 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

5月12日前:获评“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将《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见附件5)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6)纸质版及相关材料交至学院学生与培养办公室(学园四448);

5月13日前:学院统一在网上填报评优结果并将纸质材料上报学校。

六、注意事项

1.“优秀学生干部”要首先符合“三好学生”标准,“优秀学生干部”不占用“三好学生”指标。“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为各班班委、党支部支委和学院学生会成员。各班优秀学生的总名额为“三好学生”名额加上“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2.班级评选的组织和实施务必要在班主任的参与和指导下完成。各班级要将此项评优工作和班级评优实施细则通知到班级每个在学学生,允许各种不同意见的发表和质疑,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班级评优实施细则,并报学院评优小组备案。班级评优实施细则由班级评选小组和班主任负责解释。

3.具体进行评选时,要有签到制度,对不能出席评选会议的同学要核实原因,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参加投票的人数要达到班级人数的 2/3 方为有效,并按得票多少排序决定班级推优名单。

4.推优人数少于或等于分配指标数的选票方为有效。投票后当场唱票、计票,当场填写《资环学院“优秀学生”评选结果报告单》,并请唱票、监票、计票人及班主任在本材料中提供电子签名。如有末位票数相同情况,需针对相同票数同学再次投票。

5.各班须在无疑义情况下按照要求的名额报送。

6.各班级需将全部选票等原始材料整理后留存至本学期结束,以备查验。

7.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行为及在集中教学阶段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取消荣誉称号。

七、联系方式

1.咨询及材料报送联系人:

孙露娜,69672958,sunluna@ucas.ac.cn

2.如有投诉意见,需实名据实向学院评审小组反映,联系人:

王  静, wjing@ucas.ac.cn">69672976,wjing@ucas.ac.cn

刘文彬, 69672957,wbliu@ucas.ac.cn

附件1-4:2023-2024学年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高年级)优秀学生申报表;

附件5: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

附件6.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