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环学院2026年(冬季)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通知

  • 姜珊
  • 日期:2025-09-24
  • 63

各位毕业生:

     资环学院2026年(冬季)毕业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现已开始,工作安排如下,请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完成。拟申请2026年(冬季)学位的同学,请在2025年9月30日中午12:00前,经与导师充分沟通并经导师同意确认参加此次学位申请工作后,填写《申请开通学位系统权限名单》,发送至邮箱jiangshan@ucas.ac.cn

注意:以下各环节所标注的完成时间为最终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

一、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备案(2025年9月30日完成)

毕业生与导师讨论文章的涉密情况,如确有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本案需求,请提前单独邮件联系。

二、以导师为单位分成若干答辩小组,选定答辩秘书后联系管理干部在系统中聘请并维护答辩秘书信息。(2025930日前确定)

三、填写“培养指导”系统,完成资格自查20251020日前完成)

1、填写“培养指导”系统中的信息并核对无误(个人信息维护、课程、论文、成果、“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五大版块);

课程:学分及课程修读情况审查,以入学当年教务部课程的学习及选课须知为准

成果:对照《附件1: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科研成果要求(2021年11月修订)》

2、“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经导师审核后学生可获得2学分,填写要求参考《附件2:参考文件:资源与环境学院培养环节流程细则》;

3、完成论文格式审查,学位论文撰写应符合相对应《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具体要求》(附件3、附件4),在“培养指导-论文格式检测”系统中完成格式审查,同时请求导师审核;

4、完成论文查重。论文进行系统审查,每人两次查重资格,查重结果提交至教育干部处进行审核。

注意:答辩资格审核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1、《附件8: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审查稿一份,本人及导师签字,可暂不粘贴照片。

2、《附件9:答辩资格审核自查表》;

3、在学期间发表的有效学术论文(已发表论文的抽印本或复印件,接收发表的论文清样和接收函复印件,附页说明发表情况,接收函务必由导师审核后签字并写明“同意该生以此文章申请学位”)和其他专利、专著和获奖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4、成绩单;

四、学院论文质量审核会(20251022日左右,时间另行通知)

1、资环学院在学位论文盲审评阅前,组织专家评审组(学院学位委员会成员代表、各专业小组内的导师等相关专家),以专业及课题组为基础分组召开审核会。审议学位申请人学位论文整体质量、架构及内容、毕业成果情况以及其他情况。评审会议通过的学位论文进行盲审评阅。

2、申请人根据学院论文质量审核会专家评审组意见修改论文,并将论文上传系统,由导师指导、审核以完成答辩资格审核。(导师审核路径:信息门户-培养指导)

五、论文送审和答辩(20251115日前完成)

1、学位申请注意事项

(1)凡申请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的学生,其申请学位的有效科研成果必须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否则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2)学生在“培养管理”系统中,可填报在读期间全部科研成果,并依据所属学科的科研成果要求,勾选出用于学位申请的科研成果,同步到“学位系统”供学位审核。未勾选的科研成果不进行同步。

(3)系统中上传的文章接收函,须由导师审核后签字并写明“同意该生以此文章申请学位”,以免出现误判或伪造等情况。

(4)根据三届七次校学位会的决议,原则上论文答辩与申请学位要同步,答辩后应及时申请学位。

(5)校部学位评定委员会2021年夏季会议决定学生提前毕业必须达到如下要求:学位论文不少于5名专家盲审,论文评阅及答辩全优。

(6)学位论文电子版(最终版),须在“学位管理”系统上传。

2、学位论文评阅

实行盲审(双盲)制度,通过“新学位论文评阅系统”送审。同时,论文答辩与申请学位要同步,答辩后应及时申请学位。

(1)硕士学位论文须聘请至少三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一位为外单位同行专家,评阅人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同行专家。

(2)博士学位论文须至少聘请五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两位为外单位的同行专家,评阅人应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同行专家。

(3)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应有详细的学术评语,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

(4)学位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一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硕士论文总体评价含“中(大于等于60分小于74分)”的,学院应再增聘一位评阅人进行评阅,若含“差(小于60分,或有不同意答辩)”的,学院应再增聘两位评阅人进行评阅。

对于学位论文最终评阅意见或答辩综合评价含“中(大于等于60分小于74分)”和“差(小于60分,或有不同意答辩)”的学位论文,需在学院学位审核会讨论决议是否继续申请学位;累计有两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学位论文不能进入答辩环节,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5)学生必须逐条对专家提出的评阅意见进行修改或说明,并将导师签字确认的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上传系统。

3、材料审核

参照附件5、附件6的要求,将以下材料交至资环学院培养办公室审核盖章:

(1)在学期间发表的有效学术论文(已发表论文的抽印本或复印件,接收发表的论文清样和接收函复印件,附页说明发表情况,务必由导师审核后签字并写明“同意该生以此文章申请学位”)和其他专利、专著和获奖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2)附件10: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一套)。

(3)附件12:研究生毕业答辩资格审核意见书。

(4)附件17:资环学院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登记表

4、2025年11月10日之前:学院在学位论文盲审评阅结束后论文答辩前,召开学院学位审核会,组织审核组(学院学位委员会成员代表、学院培养领导工作组委员),对毕业生学位申请流程有效性、盲审评阅问题事件、各答辩会的专家组委员进行重点审核,审查通过的进行答辩。

5、论文答辩

(1)答辩秘书统筹答辩专家时间,与课题组负责人讨论拟定论文答辩时间,提前三天张贴答辩海报,答辩当天悬挂硕/博答辩横幅。在学生毕业答辩的过程中,应体现国科大的标识。

(2)研究生提前准备ppt(硕士15-20分钟,博士25-30分钟),并打印、装订论文(数量与专家人数相同)。参照《附件5-1:校发学位字〔2021〕174号-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和《附件6:校发学位字〔2021〕173号-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管理规定》的通知》,组织论文答辩,专家在《附件8: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一式两份)》签字,并填写盖章后的《附件10: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一套)》。

答辩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三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答辩委员中应包含一至两位外单位同行专家;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五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答辩委员中应包含两至三位外单位同行专家,且博士生导师人数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从2025年夏季批次起,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学位授予单位(国科大校部及各培养单位)以外的专家应当不少于二人。

(3)答辩人导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可列席答辩会,介绍答辩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待对答辩人进行评议时须回避。

(4)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名。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或在学高年级研究生担任。答辩秘书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并对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的提问、答辩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做客观、详细的记录。答辩秘书没有表决权。

答辩秘书整理答辩纪要和结果,并上传系统(信息门户-培养管理(选择“答辩秘书角色”)。

为确保答辩结果维护正确,在“培养管理”系统中维护答辩结果时,须上传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的“答辩委员会决议”页扫描件。

(5)除有保密要求外,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按程序公开举行。答辩会议程参考《附件5-1:校发学位字〔2021〕174号-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进行。

(6)学位申请人符合有效学习年限及有效申请学位时间;申报的学科专业与本人所学的学科专业一致,与本单位现有的学科专业培养点一致。严禁超授权进行学位初审,即学生申请学位的学科专业须为本单位已获培养点授权的学科专业。

(7)可授不同类别的学科专业(如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请仔细核对所选择的类别是否正确。

(8)2025年秋季学位会会议精神,学生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与所属一级学科不符的,一级学科所属学科群分会无法审议该生学位申请。请提前排查是否存在此类情况,如有,应及时调整学科专业或研究内容。如研究内容存在学科交叉的情况,该生的评阅和答辩中需要聘请所涉及学科的专家。

(9)根据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要求,专业硕士答辩评委应包含至少一名行业专家。

(10)答辩委员会决议应有针对性,不能千篇一律。

五、论文评阅和答辩后修改后系统提交修改说明注意事项:

1、认真对待论文评阅、答辩等环节专家所提出的意见,学生应将修改情况填写到系统中且注意填写内容的规范性,尤其注意评阅后和答辩后的修改情况,应说明做了哪些修改的具体内容,而不是简单的“已修改”,一定要与问答记录区别开。

2、评阅和答辩后专家要求的修改部分,填写《附件17:资环学院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登记表》《附件18:资环学院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登记表》。根据专家评审和答辩中书面和口头意见,罗列所有修改意见,对哪些页哪些内容做了哪些详细修改。

3、三届三次校部学位会要求各院系认真检查学位申请人的论文评阅后修改意见填写情况。学位论文在评阅、答辩及初审后若做了修改,应将逐条对应专家质疑的详细的修改情况填报到系统中。“培养管理”系统中评阅后修改情况的填写应在论文评阅完成后,学生先选择是否有修改。如有修改,学生点击“有修改”,填写修改情况并上传导师签字(或附导师证明邮件等)的修改情况文件;如没有修改,学生点击“无修改”即可。若学生未选择此项,在“学位管理”系统同步数据时会提醒学生进入“培养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4、“培养管理”系统中评阅后修改情况的填写应在论文评阅完成后,学生点击“有修改”,填写修改情况并上传导师签字(或附导师证明邮件等)的修改情况文件扫描件。

5、导师签字的附件17、18的原版文件务必同其他学位申请材料一并交到学院办公室存档。

注意:务必按照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的意见逐条修改论文,并将详细的修改情况或修改说明填报到“培养管理”系统中。

六、提交学位申请相关材料(20251120-27日)

1、2025年11月20日中午12:00之前:将最终装订版、与系统完全一致、本人及导师签字的1本学位论文和1份《学位申请简表》(附件12或附件13)交至学院培养办公室(学园四-448),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此次学位申请。

2、2025年11月20日24:00前,完成学位系统的信息确认。

3、2025年11月27日中午12:00之前提交:(1)《附件20: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列表》中其他学位申请材料(签字版);(2)《附件19: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3)《附件22:研究生人事、学籍档案整理登记表》填写并准备毕业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交至学院培养办公室审核;

4、请务必确保培养系统和学位系统中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上传学位论文为最终版,需与提交的纸质论文完全一致,且需要本人及导师的签字。

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