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环学院2025年(秋季)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 姜珊
  • 日期:2025-07-17
  • 112

各位毕业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资环学院2025年(秋季)毕业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相关通知如下,请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完成。拟申请2025年(秋季)学位的同学,请在2025年7月19日中午12:00前,经与导师充分沟通并经导师同意确认参加此次学位申请工作后,填写《申请开通学位系统权限名单》,jiangshan@ucas.ac.cn">发送至邮箱jiangshan@ucas.ac.cn

注意:以下各环节所标注的完成时间为最终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

一、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备案(2025年7月18日前完成)

     毕业生与导师讨论文章的涉密情况,如确有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本案需求,请单独邮件联系。

二、以导师为单位分成若干答辩小组,选定答辩秘书后联系管理干部在系统中聘请并维护答辩秘书信息。(2025年7月19日前完成)

三、答辩资格审核(2025年7月24日前完成)

1、填写“培养指导”系统中的信息并核对无误(个人信息维护、课程、论文、成果、“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五大版块);

课程:学分要求对照《附件1:2015-2023学年以来的研究生学分要求》核对审查。

成果:对照《附件2: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科研成果要求(2021年11月修订)》核对审查。

2、“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经导师审核后学生可获得2学分,填写要求参考《参考文件:资源与环境学院培养环节流程细则》;

3、完成论文格式审查,学位论文撰写应符合相对应《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具体要求》(附件3、附件4),在“培养指导-论文格式检测”系统中完成格式审查,同时请求导师审核

4、完成论文查重。论文进行系统审查,每人两次查重资格,查重结果提交至教育干部处进行审核。

5、学生将论文在系统中上传,由导师指导、审核以完成答辩资格审核,并在纸质版《附件8: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签字确认。

导师审核路径:信息门户-培养指导

注意: 答辩资格审核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1、《附件8: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审查稿一份,本人及导师签字,可暂不粘贴照片。

2、《附件9:答辩资格审核自查表》;

    3、在学期间发表的有效学术论文(已发表论文的抽印本或复印件,接收发表的论文清样和接收函复印件,附页说明发表情况,接收函务必由导师审核后签字并写明“同意该生以此文章申请学位”)和其他专利、专著和获奖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4、成绩单;

四、论文盲审和答辩(2025年8月10日前完成)

1、学位申请注意事项

(1)凡申请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的学生,其申请学位的有效科研成果必须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否则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2)系统中上传的文章接收函,须由导师审核后签字并写明“同意该生以此文章申请学位”,以免出现误判或伪造等情况。

(3)根据三届七次校学位会的决议,原则上论文答辩与申请学位要同步,答辩后应及时申请学位。

(4)校部学位评定委员会2021年夏季会议决定学生提前毕业必须达到如下要求:学位论文不少于5名专家盲审,论文评阅及答辩全优。

(5)学位论文电子版(最终版),须在“学位管理”系统上传。

     学位管理”系统为生成系统,其中,学生学籍注册信息、导师信息、课程学习信息及培养环节信息,分别由“学籍管理”“教师管理”“教务管理”和“培养管理”等系统引入。如相关信息有误,需在对应引入系统进行更正,再同步到“学位管理”系统。

     注意:学位系统中,学生须对各项信息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同步信息并点击“信息确认”按钮,提交至学校,如需退回,请提交导师签字的退回申请。

2、学位论文盲审评阅

     学生完成送审前所有系统流程,上传最终版学位论文,并请求导师对答辩资格进行审核;导师对送盲审论文进行审查,确认学生上传系统的论文为盲审评阅的最终版本后,通过答辩资格审核;教育干部送审该版本论文。

     实行盲审(双盲)制度,通过“新学位论文评阅系统”送审。

(1)硕士学位论文应聘请至少三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一位为外单位的同行专家,评阅人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同行专家。

(2)博士学位论文应聘请至少五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两位为外单位的同行专家,评阅人应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同行专家。

(3)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应有详细的学术评语,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

(4)学位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一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硕士论文总体评价含“差”或博士论文总体评价低于60分,或有不同意答辩),应再增聘两位评阅人进行评阅。

     对于评阅的总体评价或答辩综合评价含“中(大于等于60分小于74分)”和“差(小于60分,或有不同意答辩)”的学位论文,需在学院学位审核会讨论决议是否继续申请学位;累计有两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学位论文不能进入答辩环节,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学位申请简表需要如实记录所有专家的评阅意见,中评意见不能被覆盖。

(5)学生必须逐条对专家提出的评阅意见进行修改或说明,并将导师签字确认的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上传系统。

3、答辩前材料及答辩委员会审核

答辩委员会审核:

     答辩秘书应在所负责学位申请人完成论文评阅后(或前)将答辩委员会专家提交学院专家委员会审核,审核后如需调整答辩委员会专家,需再次提交学院专家委员会审核。

答辩前材料审核:

     参照附件5、附件6的要求,论文答辩前由答辩秘书填写后将以下材料交至学院培养办公室审核盖章:

(1)在学期间发表的有效学术论文(已发表论文的抽印本或复印件,接收发表的论文清样和接收函复印件,附页说明发表情况,务必由导师审核后签字并写明“同意该生以此文章申请学位”)和其他专利、专著和获奖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如所提交材料与答辩资格审核时一致,则无需再次提交)

(2)附件10: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一套)。

(3)附件12:研究生毕业答辩资格审核意见书。

(4)附件17:资环学院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登记表

4、论文答辩

(1)答辩秘书统筹答辩专家时间,拟定论文答辩时间,提前三天张贴答辩海报,答辩当天悬挂硕/博答辩横幅。

(2)研究生提前准备ppt(建议硕士15-20分钟,博士25-30分钟),并打印、装订论文(数量与专家人数相同)。参照《附件5-1:校发学位字〔2021〕174号-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和《附件6:校发学位字〔2021〕173号-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管理规定》的通知》,组织论文答辩,由专家填写盖章后的《附件12: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一套)》,并在《附件13: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一式两份)》签字。

答辩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三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答辩委员中应包含一至两位外单位同行专家;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五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答辩委员中应包含两至三位外单位同行专家,且博士生导师人数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答辩专家5位中至少要有4位博导)

(3)答辩人导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可列席答辩会,介绍答辩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待对答辩人进行评议时须回避。

(4)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名。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或在学高年级博士研究生担任。答辩秘书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并对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的提问、答辩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做客观、详细的记录。答辩秘书没有表决权。

     答辩秘书整理答辩纪要和结果,并上传系统(信息门户-培养管理(选择“答辩秘书角色”)。

     为确保答辩结果维护正确,在“培养管理”系统中维护答辩结果时,须上传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的“答辩委员会决议”页扫描件。

(5)除有保密要求外,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按程序公开举行。答辩会议程参考《附件5-1:校发学位字〔2021〕174号-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进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学位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应当按照学科、专业组织硕士、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不少于三人。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不少于五人,其中学位授予单位以外的专家应当不少于二人。”从2025年夏季批次起,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学位授予单位(国科大校部及各培养单位)以外的专家应当不少于二人。

(7)答辩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论文选题意义,论文创新性成果及学术水平;论文写作规范化和逻辑性;论文存在的主要不足之处,答辩情况,等。

如学生未通过答辩,答辩委员会决议务必写明是否修改论文再次申请学位。

五、论文评阅和答辩后修改后系统提交修改说明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在评阅、答辩及初审后若做了修改,应将逐条对应专家质疑的详细的修改情况填报到系统中。

2、三届三次校部学位会要求各院系认真检查学位申请人的论文评阅后修改意见填写情况。评阅和答辩后专家要求的修改部分,填写《附件17:资环学院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登记表》《附件18:资环学院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登记表》。根据专家评审和答辩中书面和口头意见,罗列所有修改意见,对哪些页哪些内容做了哪些详细修改。

3、“培养管理”系统中评阅后修改情况的填写应在论文评阅完成后,学生点击“有修改”,填写修改情况并上传导师签字(或附导师证明邮件等)的修改情况文件扫描件。

4、导师签字的附件17、18的原版文件务必同其他学位申请材料一并交到学院办公室存档。

     注意:务必按照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的意见逐条修改论文,并将详细的修改情况或修改说明填报到“培养管理”系统中。

六、提交学位申请相关材料(2025年8月10日-9月20日12:00前完成)

1、2025年8月10日中午12:00之前将1份《学位申请简表》(附件12或附件13)交至资环学院学园四-448培养办公室,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此次学位申请。专业硕士需同时提交最终装订版、与系统完全一致、本人及导师签字的1本学位论文。

2、2025年8月10日前完成学位系统确认及提交。请务必确保培养系统和学位系统中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上传学位论文为最终版,需与提交的纸质论文完全一致,且需要本人及导师的签字。

3、2025年8月10至13日中午12:00期间,学院学位审查委员会将根据论文评阅、答辩的意见、修改回复情况以及学位论文整体情况等进行审查,如有修改意见须尽快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查通过的提交校部学位会审核。

4、2025年9月20日12:00之前按照《附件20: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列表》提交签字后的其他学位申请材料,并填写《附件19: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参照《附件24:研究生人事、学籍档案整理登记表》填写并准备毕业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交至学院培养办公室。

5、论文检测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23,如有使用LuTax系统撰写论文的学生请提前申请,经导师、学院通过后进行使用。

                          

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