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相关工作细则

  • 任伟珊
  • 日期:2019-12-05
  • 15753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本科生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校发本科字[2015]66号)(附件1)的要求,为规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特制订本管理相关工作细则。

第一条  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采取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附件2)组织下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负责制,即由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制订本科生毕业论文相关工作细则和毕业论文全过程的监督、仲裁、评定等工作,而由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全面负责指导学生完成高质量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不同本科专业教学负责人担任,而组员则由学院党委领导、本科生教学督导专家和本科任课教师组成。工作小组秘书由学院本科秘书兼任。

       二、工作小组按照学院不同专业本科培养方案(附件3)的要求,明确各自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应达到的要求和质量标准,审查本科生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格,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遴选和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核工作,负责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检查和答辩资格审查,组织论文答辩,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作为校级优秀论文的候选,对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总结和质量分析等,并配合本科部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水平及学院有关工作进行评估,配合本科部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抽查复审等工作。

第二条  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安排

       按照学校规定和本科部统一安排,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环节一般分为学院内学生-导师双向选择、选题及审核、开题报告、中期评估、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与修改、论文评阅和答辩等几个阶段。整个本科生毕业论文时间不得少于15周,其中开题之后不得少于12周,鼓励学生和导师提前启动毕业论文工作。

        一、 学院建议学生在第六学期末或第七学期开始就与有意向的导师联系,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导师双向选择申请表》(附件4)。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导师需要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导师双向选择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二、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工作在导师确定后在第七学期完成。导师需要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核表》(附件5),简要说明选题背景和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和目标及其课题来源。选题审核表经审核通过之后,学生正式进入毕业论文(设计)开题阶段。
        三、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工作在选题审核通过后在第七学期完成。《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附件6)由学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中文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参考文献不计入内),之后经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电子版上传学院工作小组。学院工作小组将委托对应专业的副组长组织副教授(含)以上专家采取书面检查或者口头答辩的方式对开题报告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纸质版交学院工作小组秘书保存。原则上,选题审核后,学生开题工作就应围绕所选题目展开。考虑到科研探索自身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在开题准备阶段,学生可在导师指导下进一步细化或合理调整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开题报告审核后,毕业论文题目就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还需变更,需学生书面报告工作小组说明变更原因,经指导教师及工作小组同意后方可变更。
        四、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研究工作在开题之后至第八学期结束前开展,时间不得少于12周。在第八学期还将进行中期检查,学生需按照要求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院(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进展简报》(附件7),对阶段性进展、成果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汇总分析。之后经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电子版上传学院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纸质版交学院工作小组秘书保存。
        五、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修改、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在第八学期完成。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学院细则统一审核毕业论文质量和答辩资格,集中组织毕业论文的答辩。答辩之前,按学校规定进行论文查重及论文送审(两位论文评阅人)。       

第三条  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管理

       一、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资格和遴选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校发本科字〔2015〕108 号)(附件8)、本科部相关要求和本管理规定进行。

       二、指导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教师应具备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资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部认可的本学院相应本科生专业学业导师(附件9)中遴选,且实行严格的一人一导师制度。

       三、每位导师指导本科生人数不宜超过2人;长期(2个月以上)不在校(所)的老师,不可担任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工作。

       四、导师全面负责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指导选题,定期答疑,检查进度,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批阅与评定。

          1. 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解决问题和科学研究态度,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与设计方法。
        2. 指导学生完成调研、文献查阅;
        3. 指导学生制订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实施计划与论文大纲并完成毕业论文任务书;
        4. 每两周至少与学生讨论一次,每月定期检查学生论文进度和质量,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5. 审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取得的成果;
        6. 指导学生完成论文撰写、修改和答辩等各环节工作;
        7. 决定是否申请终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8. 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给出导师意见和百分制评分并参与毕业论文答辩。

第四条 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生管理

        学院本科生应遵守的原则包括但不限于:

        一、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严格遵守引用规范,具备基本科研道德,不抄袭或剽窃他人的成果。严禁学生组织、参与和进行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等违规行为。在开题时,与学院签订《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科研道德和诚实承诺书》(附件10)。

        二、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尊敬师长,虚心接受导师及有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按照学院和学校要求,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设想。其中包括:认真查阅文献资料和了解有关研究方法,按时完成开题报告;如期制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实施计划、论文大纲和毕业论文任务书,并虚心接受导师指导和审核;按计划认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研究,并如实记录、分析和提炼形成研究成果并按照学院和学校要求按时完成中期进展简报、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和修改等工作;认真准备,按时参加答辩。

        四、完成的本科生毕业论文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格式进行撰写、装订。

        五、毕业论文期间学生可在导师所在的中科院京内外研究所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应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和学院及所在研究所管理,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节约实验材料,爱护仪器设备。不听从导师指导、破坏实验室财物、或弄虚作假者等,按教育部、学校和学院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条  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管理

        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选题的专业性:在学生对应的本科生专业领域(环境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内选题。 选题应符合相应专业本科生的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体现相应专业基本训练内容和手段,使学生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

        二、选题的现实意义:选题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等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理论与实际意义。

        三、选题的可行性:选题的范围、内容和难易程度要适当,确保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得到全面的训练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切忌立意过大或一味求新,内容空泛或不切实际。

        四、选题的个性化:秉持“因材施教”的教育方针,使不同能力、不同水平的学生都能在毕业论文(设计)研究工作中得到充分完整的科研训练。一人一题是选题的基本原则,同届和不同届学生均不可重复。由多个学生共同参加的项目或与研究生协作进行的课题,须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保证每个学生都受到全面的训练,并根据实际情况在题目上加以区别。

        五、选题科研道德: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要求,为保持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严肃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选题不得在题目、内容和目标上与学生以前参与的各类科研实践项目等重复,自我抄袭也属于抄袭范畴。

        六、选题的严肃性: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果确有更改必要,须根据情况在开题报告之前(适用于研究方向性调整)或者最迟在中期进展简报前(仅适用于研究计划和内容有限调整,不适用于研究方向性调整)进行,以保证有足够时间完成所选新题涉及的工作。学生与导师商议如何更改选题,填写《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变更申请登记表》(附件11),经导师审核签字后报学院工作小组审核与备案。在开题之后申请更改选题的,在提交《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变更申请登记表》的同时,还需要同时提交新选题的《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附件6)以供审核备案。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中期进展检查之后不再受理任何选题更改申请。

第六条  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质量要求

        一、 论文基本要求
        1.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要求中文撰写,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中文封面、英文封面、致谢、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其中正文字数原则上不少于8000字。
        2.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正确、内容充实、表述准确通顺、结构合理,文献综述全面,并有一定的创新。
        3.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引用规范,标注准确清晰,不存在任何买卖、代写、抄袭或剽窃内容,通过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相重性检测。

        二、论文查重

        根据学校本科部规定,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检测,每篇论文最多检测三次。

        1. 毕业论文(设计)首次查重在论文撰写完毕且由导师审核符合学院关于论文质量基本要求后开展,由学生自行检测,并根据查重结果进行修订,之后经导师审查同意答辩并给出百分制评分和签字确认,方可提交学院工作小组秘书统一进行第二次查重。
        2. 第二次查重由学院工作小组统一组织,由工作小组秘书负责实施。若(1)文字复制比为6%及以下,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审查并签字确认,可进入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环节。(2)文字复制比为6%-12%(含12%),由学院工作小组对重复内容进行认定,对于论文核心内容(如:论文的主体研究部分、研究结论等)的重复,要求学生重点修改,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审查并签字确认,可进入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环节。(3)文字复制比为12%-18%(含18%)的,由工作小组对重复内容进行认定,对于论文核心内容的重复,要求学生重点修改,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审查并签字确认,再进行第三次查重。(4)文字复制比大于18%的,取消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成绩记为“不及格”。
        3. 第三次查重由学院工作小组统一组织,重点针对第二次查重中文字复制比为6%-18%(含18%)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由工作小组秘书负责实施。第三次查重文字复制比在6%及以下,且论文核心内容无重复的,方可进入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环节,否则不得参加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成绩记为“不及格”。

第七条  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管理

        一、资格:通过导师评分推荐答辩和论文查重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可进入论文评阅阶段。本科生须在论文送审前向学院工作小组提交毕业论文电子版进行检测,查重文字复制比在6%及以下的方可送评阅人评阅。文字复制比大于18%的,直接取消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成绩记为“不及格”。

        二、评阅人:论文评阅人由2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两位评阅人均同意答辩,学生方可获得答辩资格。

        三、盲审:学院工作小组根据论文题目和领域组织随机抽取一定比例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盲审,由20%开始逐年增加该比例至全盲审。

        1. 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后,学院论文工作小组统一抽取盲审学生名单,按毕业生总人数比例四舍五入计算。
        2. 盲审名单确定后,盲审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盲审论文进行查重等先期检查,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盲审工作周期15-20天。
        3. 学院论文工作小组根据盲审学生论文题目,选择相近研究方向的中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

        四、评阅意见:论文评阅专家认为论文完全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和要求的,可以直接参加论文答辩。论文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和要求但建议小修后参加答辩的,学生需要按专家要求认真修改并填写《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情况说明表》(附件12),由指导老师重审并在修改说明上签字同意,方可获得答辩资格。论文基本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和要求且需要必要修改后才能参加答辩的,学生需按照专家要求认真修改并填写《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情况说明表》(附件12),由指导老师重审并在修改说明上签字同意后,进行再次查重,之后再次提请评阅人评阅且评阅通过者,方能参加答辩;而对于二次评阅仍需大修的论文,学生不能参加本次毕业答辩,需延期答辩,在论文修改并通过专家评阅后申请参加下一学年的毕业答辩,并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论文评阅专家认为论文未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和要求且不同意参加答辩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毕业答辩,需延期答辩,在论文修改并通过专家评阅后申请参加下一学年的毕业答辩,并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评阅评分:除了评价论文是否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和要求以及是否建议组织学生参加答辩以外,评阅专家还需根据论文选题、研究方法、内容和成果等对论文进行百分制的评分。未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和要求的论文评阅分低于60。

第八条  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管理

        一、答辩资格

        只有按时合规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和所有管理文件(本细则中要求学生提交的开题报告、中期进度简报等管理文件),完成论文成果、资料等的上交归档,并通过查重和论文评阅的学生方可参与论文答辩。存在下列情况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

        1. 未完成毕业规定的最低要求(未修满课程学分);
        2. 不符合论文查重规定、存在抄袭、剽窃、代写等行为;
        3. 成果有严重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者;
        4. 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论文时间1/3以上者;
        5. 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

        二、答辩时间

        学生在第八学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参与并完成论文答辩。如有健康等极个别和特殊原因,已开展毕业论文工作但最终无法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可以申请延期答辩(在下一学年内)(附件13),并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对于答辩未通过的学生,若答辩委员会通过半数同意,可以申请重做/修改毕业论文(在下一学年内),并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论文答辩包括15分钟以内的报告陈述和5~10分钟的专家提问(5分钟)两个环节。

        三、答辩委员会

        学院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集中答辩,由对应本科专业的工作小组副组长成立学院不同本科专业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各专业答辩委员会由3~5位(3位以上)具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设答辩委员会主席1人;答辩委员会主席和专家成员均由具有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担任,其中答辩委员会主席和至少1位专家不在导师名单中。答辩委员会负责评定学生答辩成绩并给出书面评语。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名,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对答辩过程进行客观、详细的记录,答辩秘书没有表决权。工作小组需提前向学生公布答辩名单、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时间及地点。答辩记录和评价意见等答辩材料须归档保存。

         四、答辩成绩

        答辩委员会专家根据学生答辩时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和表决投票,并讨论形成答辩决议。答辩委员会需要评定论文是否通过答辩,分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未通过但建议二次答辩和论文答辩未通过三种情况;并对参与答辩的论文给出具体的百分制评分,未通过答辩的论文评分均应低于60分。论文答辩未通过但经答辩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可以在下一学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可以申请重做/修改毕业论文(在下一学年内),并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论文答辩未通过且答辩委员会未做出修改论文重新举行答辩的建议的,或延期答辩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仍不合格者,不再受理其毕业论文答辩申请,整个论文总成绩直接记为“不及格”。

第九条  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研究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以及答辩情况等综合评定。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采用五级制计分标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评定,原则上优秀(85分及以上)的比例不超过40%。

        三、毕业论文最终成绩,由工作小组在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百分制评分、评阅人百分制评分和答辩委员会百分制评分基础上,按25%、25%、50%权重计算得出毕业论文百分制成绩;再综合毕业论文工作情况与优秀控制比例等按五等级制给出最终评定(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为不合格:

         1. 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际时间少于规定时间的三分之二;
         2. 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规定任务;
         3. 毕业论文(设计)有原则性缺陷或错误;
         4. 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未达到基本要求;
         5. 有买卖、剽窃、抄袭或伪造数据等行为;
        6. 论文三次查重不通过;
        7. 答辩表决未通过。

第十条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归属和知识产权

        1.毕业论文(设计)的成果、资料(图纸、文档资料、实验记载、原始数据、计算数据、调研记录、程序、音像磁带、磁盘、图片、设计手稿、打印本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等等)应及时交指导教师收存,学生不得带走任何资料。

        2.毕业论文(设计)的成果属于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相关科研课题的产出,是学生和导师共同的研究成果。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发现应负保密责任,未经导师许可不得擅自对外交流、发表或转让。学院鼓励学生在导师认可和指导下,按相关刊物和专利申请等要求整理毕业论文(设计)正式对外发表,学院为第一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毕业论文成果独立发表)或合作作者(毕业论文与其他课题成果一起发表),导师为唯一通讯作者。未经导师同意,学生不得将毕业论文成果寄出校外发表,不得私自转让研究成果。

第十一条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密级和延迟公开

         一、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不涉密。

        二、对于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或商业秘密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毕业论文按照学校延迟公开毕业论文相关管理规定(附件14)进行管理,学生和导师需要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延迟公开申请表》(附件15)进行申请和审核。

第十二条  其他

        1.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等要求执行;
        2. 本细则由学院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