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资源与环境学院(以下简称资环学院)环境科学专业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科研实践教学活动,保障科研实践的成效,按照2019年6月25日颁发的《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科研实践指导意见》(校发本科字〔2019〕71号)(附件1),特制订本管理试行办法。
一、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的目的
无论是环境还是地理,任何科学问题源于实践,科研实践是环境科学与人文地理本科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本科科研实践作为深化课堂教学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和实施拔尖创新教育的重要措施,其目的是帮助学生以亲身体会的形式,深入了解书本上学到的科学理论和专业技能,促进宽口径培养及新知识和高新技术的引入。与此同时,给学生创造一个能够自己参与体会的科研平台,将所学的专业理论、方法与技能活学活用,在实际问题的分析探索中培养学生创新进取精神,从思考、探索、实践和表达等全方面提升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从学科角度讲,环境科学专业是典型的交叉学科,需要用不同基础学科理论与方法分析来解决实际环境问题。而资环学院的环境科学专业的学生培养强调以环境化学与毒理为核心的学科特色,同时体现解答环境问题所需知识的多学科交叉。因此其科学实践注重导师指导下的实际科研项目参与和实践训练,增加从化学、生物/生态、数学等不同角度进行环境问题探索的环节,使基础教学、实验技能训练和科研实践紧密结合,促进学生创新思维的发展。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主要目的是探索人类活动同自然环境相互作用的机制,揭示人类活动空间分布格局的形成与演化规律,研究地表人文与经济地理过程和格局优化途径。其科研实践具有专业自身特有的“经世济民”特点,通过学生参与野外实习和科研项目,可引导学生充分了解加深对人文-经济地理理论与中国地理格局的理解,了解领域发展动态,启发创新意识,培养知识应用和综合实践能力。
二、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管理内容
本管理办法涉及组织和实施环境科学专业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本科生科研实践全过程,包括实践大纲及实践计划的确定和修改完善、科研实践鼓励方向和指导教师筛选、学生出勤情况等的监督、实践考核成绩评定等全过程各个环节。
三、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管理领导机构
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由“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教学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附件2)负责,该小组包括主管学院党组织领导、本科教学的学院领导、环境科学专业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相关教研室主任、实践指导教师代表、实践管理教师代表和本科教学秘书等。
四、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内容与形式
资环学院领导小组根据环境科学专业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不同的学科特点和所需时间方式,制定对应的本科生科研实践内容。环境科学专业本科生的科研实践建议以加入特定科研项目并参与实际科研课题的因人而异式分散型为主,集中式实践为辅,进行师生互选。学院要求非集中授课形式的科研实践每学分平均至少40学时,即科研实践8学分不低于300学时,并配合以必要的考勤制度确保实践时间。环境科学专业本科生拟开展的科研实践内容包括面向所有学生的“环境科学讲座”(20学时,1学分)、环境科研体验(120学时,3学分)和环境科研实践(160学时,4学分)三部分。为了达到循序渐进的体验和实践效果,学院建议但不强制环境科学专业的学生在科研实践训练和科研实践参与同一或者同类型科研项目的工作实践,在同一位教师指导下进行。环境科学专业本科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科研实践的所有内容,考核合格之后给予相应的学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拟开展的科研实践内容包括人文与经济地理野外综合实践(80学时,2学分)、自然地理学野外科研实践(80学时,2学分)和区域与城乡规划专业实践(160学时,4学分)三部分。其中野外实践采取野外实地考察的集中型方式进行;专业实践采取项目参与的分散型形式进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科研实践的所有内容,考核合格之后给予相应的学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无论哪一个专业的大三暑期的科研实践,均要求学生以参与者而非单纯观摩者身份参与其中,实践内容要体现对于领域所存在关键科学问题或者技术瓶颈的认识、对于如何解答相应难题和突破技术难关的思考和尝试以及最终成效,切忌将科研实践简化为没有探索和进取精神的简单实验。
五、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地点与时间
为保证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质量,在分散型科研实践中,学院将优先推荐科研水平高、技术先进、管理完善的中国科学院京内外科研院所、高校或科技企业作为学生科研实践场地,并将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实践基地。而集中式野外/现场科研实践地点的选择,则根据相关专业理论和方法的特点,选取典型地区或者场所开展。
学院的科研实践贯穿本科生培养的全过程,环境科学讲座在大二春季学期开设,邀请环境科学领域名师名家以深入浅出地方式传授学生科学的环境观,以生动的研究实例示范如何提出、分析、解答环境问题。学生在讲座完成后,选择其中一个主题,独立检索资料并完成心得体会(5000字文字报告)。环境科学专业的学生需在二年级暑期完成120学时3学分的科研实践训练,了解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在分析、解决环境问题中的作用,在实际科研项目中观摩学习如何将书本上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学转化为探索解答环境污染问题的能力,并激发学生的兴趣。在三年级暑期,环境科学专业的学生需完成120学时3学分的科研实践,选择相应的科研课题,自己动手,接受环境科学基本科研方法的训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80学时2学分的人文与经济地理野外综合实践和80学时2学分自然地理学野外科研实践均安排在大二暑期,由指导教师带领学生进行野外实习,通过实地考察、参观、讲座和学术讨论等一系列科研训练,培养学生运用理论认识和分析现实地理现象、景观和问题的能力,锻炼学生探究知识和创新知识的能力,使其了解中国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格局,具备将理论转化为实践问题分析的能力。160学时4学分的区域与城乡规划专业实践在大三暑期进行,学生在前期科研实践训练的基础上,选择参与的科研项目和指导教师,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完成课题组内科研项目的一部分内容,接受基本科研方法训练。
六、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的指导及管理教师
(一)学院领导小组设置2位正高职称具有带教经验和一定专业声誉的副组长(附件2)分别具体环境科学专业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科研实践管理工作。
(二)对于集中科研实践,专业管理教师负责与对口教研室沟通,原则上选派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教师担任野外/现场实践带队指导教师。负责野外实践的指导教师负责落实、安排具体实践事宜;指导学生写好实践日记和实践结题报告等;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应及时处理,并向专业管理教师和学院领导小组报告;根据学生野外/现场表现、实践报告等,对学生实践工作野外/现场部分进行客观评分,参与学生最后实践成绩的评定工作。
(三)在分散科研实践中,专业管理教师负责与对口教研室沟通,做好师生互选,确保指导教师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为确保科研实践质量,原则上要求指导教师具有副高(含)以上专业职称,至少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在研,能提供高水平的科研平台让学生学习和体验。指导教书负责落实、安排申请书所描述和承诺的具体实践事宜;指导学生完成实践考勤档案、实践记录和实践结题报告等,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对违反纪律、不遵守考勤达不到所要求的学时、存在数据等的弄虚作假行为等的学生应及时通知学院本科秘书;根据学生在项目中的实际表现和实践结题报告等,对学生实践工作表现进行客观评分,并参与学生最后实践成绩的评定工作。
(四)学院本科秘书负责与管理及指导教师、领导小组等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电子和纸质文档的收发、文件材料的格式初审等工作。
七、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管理文件
鉴于环境科学专业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具有不同的学科特点和人才培养模式,因此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管理文件分别包括环境科学专业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不同的本科生科研实施大纲、本科生科研实施工作计划、学生科研实践结题报告等管理文件。
(一) 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大纲
领导小组根据不同的学科特点和专业教育模式,分别依据《环境科学专业培养方案》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培养方案》制定《环境科学专业本科生科研实践大纲》(附件3)以及《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科研实践大纲》(附件4),达到和完成培养方案所设置的教学目标及教学要求的保证,并以此作为制定实践教学工作计划、组织学生实践和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践大纲包含实践目的、任务和要求、实践内容、形式与时间、实践考核与成绩评定、实践组织纪律、安全与注意事项等内容。学院将在实践执行过程中不断总结、完善,定期修订实践大纲,切实发挥科研实践在学生科研思维训练、科研能力培养等方面的作用,并将制定的实践大纲报本科部备案。
(二)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计划
按照实践大纲的要求,结合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接收实践单位(场所)的情况,领导小组授权各专业对应教研室制订具体的年度实践工作计划(参见《2021年环境科学专业本科生科研实践计划》(附件5)和《2021年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科研实践工作计划》(附件6))。实践计划包括实践专业、学生人数、实践内容与要求、实践单位、实践地点与时间、指导教师、实践日程安排、作业要求、考勤制度、成绩考核标准及办法、经费预算与来源等内容。
(三)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过程管理文件
为严肃科研实践纪律,加强实践真实性和实践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按照环境科学专业与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不同的特点和科研实践需求,进行不同方式的科研实践过程管理。
对于选择指导教师、进入特定科研项目并参与实际科研课题的因人而异式分散型科研实践,学生需要在参与实践前提交《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申请表》(附件7);在实践过程中按照进度要求与指导教师一起如实完成《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考勤表》(附件8)、《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实施记录》(附件9)和《本科生导师指导记录手册》(附件10,专题讲座不用此表);并最终完成《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结题报告》(附件11)。
对于集中式的野外科研实践,在实践过程中按照进度要求与指导教师一起如实完成《本科生导师指导记录手册》(附件10);学生需要在实践过程中按照进度要求如实完成《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日志》(附件12);并最终完成《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结题报告》(附件13)。
八、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纪律与考勤
(一)学生须按照自己专业实践大纲和当年的实践计划规定和要求完成实践教学内容,听从学院指导教师和实践单位的安排与指导,遵守实践单位的纪律、规章、制度。
(二)学生实践纪律和考勤制度应严格按照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对违反实践单位规章、制度和纪律的学生,学院会同实践单位及本科部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三)因病、因故不能参加实践者,应提交医院证明或书面报告,向指导教师和学院本科秘书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不参加实践。对擅自不参加实践的学生,实践成绩记为零,原则上不予补实践。
(四)考勤记录、实验数据、签名等实践信息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个人,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实践以及考核资格,实践成绩直接记为零,并不予补实践;教师则取消今后指导本科生科研实践和毕业设计的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九、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考核标准
(一)考核方式:资环学院本科生非集中授课式科研实践采取指导教师独立评分和集中答辩评审两个环节。学院充分尊重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的付出和心血,没有指导教师签字和评分的任何文件视为无效,实践成绩为零。科研实践总成绩中教师独立评分占40%比重,集中答辩评审环节占60%比重。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教师评分不合格(低于60分)的学生将无资格参加答辩环节,其科研实践为不合格,无法获得相应的学分。
(二)答辩专家委员会:由7位(含)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其中至少包括3名(含)以上领导小组成员、学生的科研实践指导教师,至少1人为非上述成员的同行专家。
(三)各环节评分标准:分散型科研实践的指导教师评分以百分制计算,评价条目为实践期间出勤率占25%,但原则上若存在无特殊理由的低于90%出勤率的情况则直接总评为0;实践内容的新颖性占20%;相关领域文献掌握程度占15%;方法的先进/ 科学性占18%;成果的创新/实用性占12%;表达和引用规范性占10%(附件11)。分散型科研实践答辩评分表分为科研实践训练评分表和科研实践评分表,均以百分制计算(附件14)。其中科研实践训练答辩评分表的评价条目为指导教师评价占40%(指导教师独立给出的学生评分将以40%比例换算到评分表中),对实践项目的理解认识占20%,对相关基础学科知识的掌握应用占20%,对相关领域/文献的熟悉程度占10%,书写/口头等表达能力占10%;而科研实践答辩评分表的评价条目为指导教师评价占40%(指导教师独立给出的学生评分将以40%比例换算到评分表中),工作的新颖性和实用性占10%,学生对于问题的理解程度占20%,学生对于问题相关文献和进展的熟悉程度占10%,学生对于所使用的方法和实验技能的掌握和熟悉程度占10%,书写/口头等表达能力占10%。集中式科研实践的带队指导教师评分也以百分制计算,并按照40%比例换算到野外/现场科研实践考核评分表(附件15)的实践表现一栏。此外,实践日志占比20%,实践报告占比35%,答辩表现占比5%。
(四)成绩评定:科研实践总成绩原则上采用五级制,85分及以上为优秀、84-80分为良好、79-70分为中等、69-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学生科研实践考核平均成绩为“合格”以上者,方可取得必修环节中的学分。优秀(85分及以上)的比例不超过40%,参加 GPA 计算。
(五)学生考核资质:对于集中型科研实践,根据带队指导教师的要求完成训练内容,同时按时完成并提交实践日志和实践结题报告、获得指导教师签字和评价合格(教师百分制评分不低于60分)的学生拥有最终的答辩考核资格。对于分散型科研实践,在所选教师指导下完成既定的专业训练,按时完成和提交科研实践申请表、科研实践考勤表、科研实践实施记录和科研实践结题报告并获得指导教师签字和合格评分(教师百分制评分不低于60分)的学生拥有最终的答辩考核资格。获得答辩考核资格的学生必须本人按时参加学院领导小组组织的科研实践答辩,原则上不得代讲、迟到等。遇到急病等突发事件需提前通知本科秘书,并报备专业管理教师和领导小组。
(六)资料审核:学院本科秘书将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格式审查(参见本管理办法第七条),没有指导学者签字及评分的文件视为无效,实践成绩为零。学院本科秘书会将材料电子版(含签字扫描件和评分页)发回指导教师进行确认,确认无误的通知学生准备答辩考核,并将电子材料发给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最后的程序审核确认。所有学生提交的材料由学院本科秘书留存归档,进行统一管理。
(七)参加科研实践答辩但考核总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应按照答辩专家委员会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整改,在两个月内向学院本科秘书重新递交相关材料申请再次答辩,再次答辩合格者给予学分,但成绩评定只能为合格。若再次答辩仍不合格或者两个月内未申请获得答辩资格,则无法获得相应学分。
十、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工作流程
(一)学院领导小组每年定期(6月份)启动本科生科研实践工作,各专业对应的管理教师(副组长)负责制定具体实践计划,筛选带队指导教师和分散型科研实践的师生互选等工作;
(二)本科秘书每年定期(6月份)网上公布科研实践计划,集中式科研实践负责带队教师每年定期(6月份)提交教学计划,集中授课教师则提交教学大纲和计划;愿意参与分散型科研实践的教师每年(6月份)提交实践题目和内容概述(500字以内),而参与分散型科研实践的学生每年定期(6月份)提交《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申请表》。
(三)学院每年定期(7-8月份)在科研实践管理和指导教师的积极参与与配合下开展科研实践工作;学生定期如实完成科研实践日志、科研实践考勤表、科研实践实施记录等本管理办法所要求的过程管理文件,并请指导教师签字。
(四)学院本科秘书每年定期(9月份)通知并要求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如实完成科研实践结题报告,并提交所有所需过程管理文件和准备参与答辩考核。
(五)学院领导小组每年定期(9月份)要求指导教师对学生科研实践进行独立评分, 审核学生提交资料,并组织科研实践答辩专家委员会对学生情况进行集中评审。
(六)科研实践答辩专家委员每年定期(9月份)对学生的科研实践情况进行集中评审和成绩评定,并填写专家意见。
(七)学院本科秘书每年定期(10月份)将上述《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申请表》、《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结题报告》和评分表留存备案,并将科研实践成绩单报送领导小组和本科部。
(八)领导小组每年定期(10月份)组织参与科研实践的管理和指导教师进行经验交流,就专业年度实践计划的执行情况、指导方法、质量分析与评估、实践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及工作特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经验总结和建议等进行商讨,撰写学院的实践教学总结,并报本科部。
(九)本科秘书每年定期(2月份)通知学生参加集中授课式科研实践,而学生每年定期(2-6月份)参与集中授课式科研实践。
十一、其他
本管理办法由资环学院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附件
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修订《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科研实践指导意见》的通知
附件2: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教学领导小组
附件3:环境科学-科研实践大纲
附件4:环境科学-科研实践计划
附件5: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科研实践大纲
附件6: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科研实践计划
附件7:分散型_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申请书(讲座)
附件7:分散型_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申请书
附件7m:分散型_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申请书(专业文献阅读)
附件8:分散型_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考勤表(讲座)
附件8:分散型_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考勤表
附件8m:分散型_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考勤表(专业文献阅读)
附件9:分散型_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实施记录(讲座)
附件9:分散型_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实施记录
附件9m:分散型_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实施记录(专业文献阅读)
附件10: 本科生导师指导记录手册
附件11:分散型_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结题报告(讲座)
附件11:分散型_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结题报告
附件11m:分散型_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结题报告(专业文献阅读)
附件12:集中式_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日志
附件13:集中式_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结题报告
附件14:分散式_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答辩考核评分表
附件15:集中式_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答辩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