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环境学院0803党支部支部会议 学做合格党员,培养创新意识

  • 栾晓琳
  • Published: 2016-11-01
  • 1662

1029日晚,资源与环境学院0803党支部在学园四449教室举行了“遵守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做一名合格党员”为主题的支部党员会议,本次见面会由0803党支部书记栾晓琳主持,0803党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以及部分入党积极分子群众参加。

会议伊始,由栾晓琳带领大家学习“两学一做”专题,带领大家重温了党员的八项义务权利,然后全体党员就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展开了专题讨论,大家积极主动,踊跃发言,通过畅谈学习体会,进行思想碰撞,澄清模糊认识,树立正确的义务观和权利观,党员的义务意识和权利观念深入每名党员心中。并且通过测试,加深大家对“党员权利与义务“的认识。做一名合格的党员不但要履行相应的权利与义务,更要谨言慎行,遵守党规党纪,之后我们又学习了《党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部分内容,通过学习这部分内容,我们更加明白作为一名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不做违法乱纪之事。

此外,此次会议还讲到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全党必须增强的四个意识,面对人民的信任和重托,面对新的历史条件和考验,我们要增强自己的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以及使命意识。围绕着四个意识,我们支部展开了讨论,大家认为,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们要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和使命意识,应戒骄戒躁,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而为中国共产党奉献一己之力;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我们应该有宗旨意思,能够做到时刻准备着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名国科大的学生,我们应该有创新意识,发挥我们的创新性,以科技强国。

最后由栾晓琳说明11月份的工作安排。包括正式党员与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对党章知识的了解等相关问题,以及丰富党组织生活安排参观两弹一星纪念馆活动

通过本次专题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整体,是辩证的统一。党员享受党员权利以履行党员应尽义务为前提,同时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又需要一定的权利作保障。履行党员义务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是做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重要条件。履行党员义务是共产党员的天职,是向党组织所做的庄严承诺。不讲义务就是不讲责任,不讲义务,党员的权利也就成了一张白纸。下一步,资源与环境学院0803党支部全体党员不仅要认真学好《党章》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更要结合自身实际,正确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做到遵守好党规党纪、校规校纪,在自己学习生活中凸显党员身份,敢于担当履职,尽心尽责,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争当合格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