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权利和义务,永葆党的生机——记803支部党组织生活会

  • Published: 201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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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共产党员始终铭记自己肩负的责任,保持学生党员的先进性,资源与环境学院803班党支部于2015年12月25日19:00在教二121教室召开以“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

会议伊始,大家重温了经典红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一切行动听指挥”、“说话态度要和好,尊重群众不要耍骄傲”这些朗朗上口的歌词无不提醒着我们要始终记得党员的义务。接着,大家就自己对义务和权利的理解进行了讨论,田畅同学说道:“作为一名党员,我认为义务是重于并优先于权利的,当权利和义务相冲突时,权利必须让位于义务,服从于义务,我们更多的是实实在在为同学们服务”;袁守丽同学提到:“作为学生党员,我们的义务是把党的先进思想传递给更多的人,让更多的人了解党,爱护党”。

图:803班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讨论环节_副本.jpg

然后,任嘉敏同学带领大家重新温习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并根据大家的发言,对党员的义务和权利逐条进行了学习,在学习中,我们了解到,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并非离我们遥不可及,我们在生活中、工作中、学习中也在践行一个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最后,我们还学习了努力践行党员义务的优秀共产党员代表石油工人王进喜、人民的好书记焦裕禄、优秀人民警察任长霞三位同志的革命精神,同时对违背党员义务,过分追求党员权利,将个人权利凌驾于义务之上的反面典型赵新尉和赖昌星两人进行了学习讨论。

通过案例的学习,我们深刻认识到党员的义务是党员对党组织和党的事业应尽的责任,是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标准的具体化。党员义务是党员具体发挥作用的基本指南,是获得权利的前提,具有绝对性,而党员权利是党内民主政治生活应该遵循的基本依据,是履行义务的保障,具有相对性。

此次民主生活会使大家充分认识到,虽然我们在生活中已经履行了一些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但是我们必须明白,作为党员,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很多,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身上更多的是责任,在革命先烈的光辉形象下,要用实际行动做一个党员应当承担的义务,只有这样,我们的党才能永葆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