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4日下午5时,资源与环境学院806党支部召开了以“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及若干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宋彦洁同志支持。
首先在宋彦洁同志的带领下,支部全体成员集体学习了党章中有关权利与义务的内容。并且将大家分成三个小组,围绕“党员如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履行党员义务”进行讨论。再简单的讨论后,各小组均进行了积极的发言讨论。
高趁光同志首先详细阐述了他对于权利与义务的理解,他强调权利和义务就像一对孪生兄弟一样,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与义务是对立统一的。他引用了张思德的例子,指出我们广大党员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要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放在首位。紧接着范晓阳同志给我们分享了今年藏族大学生村官罗州仁青的案例,说到罗州仁青在抗洪不幸被洪水冲走时,很多党员同志眼角都湿润了。随后刘恋同志就罗川仁青的例子指出我们要有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思想觉悟。作为党员就要比普通群众有更高的共产主义觉悟,时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我们不能只以普通群众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我们要深刻的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
最后,宋彦洁同志总结出我们党员是来自于群众的,但是我们又应该高于普通群众。作为党员,我们要善于做权利与义务的加减法,自觉减权利,加义务。我们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通过此次活动,大家对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要做到既不滥用权利,也要认真履行义务,要积极向模范党员同志看齐,按照党章的要求逐渐完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