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资环学院环境科学专业本科生暑期科研实践集中评审的通知

  • 任伟珊
  • Published: 20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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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资源与环境学院(以下简称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教学活动,严肃人才培养纪律,保障科研实践的成效,按照2019年6月25日颁发的《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科研实践指导意见》(校发本科字〔2019〕71号)和《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教学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制定了《环境科学专业本科生科研实践大纲》及《2019年环境科学专业本科生科研实践计划》,组织于2019年9月28日上午8 :30~12:00在中国科学院大学玉泉路校区教学楼212开展2019年度资环学院环境科学专业本科生暑期科研实践答辩报告会,由多位专家组成的答辩委员会将对同学们的实践成效进行集中评审。

 

1、参加答辩报告会的学生

     环境科学专业2017级和2016级的同学必须本人参加本次报告会,分别就今年暑期的科研实践和科研实践训练做出汇报。2016级的科研实践汇报时间每人15分钟,问答环节每人10分钟以内;2017级的科研实践训练汇报时间10分钟,问答环节每人5分钟以内。

2、申请参加答辩需提交的资料

       申请参加答辩的同学每人需提前向本科秘书提交指导教师签字的《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申请表》、《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考勤表》、《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实施记录》和《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结题报告》,其中《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结题报告》还需有指导教师的评分和评语。

3、不同时段科研实践的要求

       学院的科研实践贯穿本科生培养的全过程,环境科学专业的学生需在二年级暑期完成120学时3学分的科研实践训练,了解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在分析、解决环境问题中的作用,在实际科研项目中观摩学习如何将书本上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学转化为探索解答环境污染问题的能力,并激发学生的兴趣。在三年级春季学期,环境科学专业的学生需参与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理论与实践”,以教师授课和学生案例讨论相结合的集中授课方式进行。在三年级暑期,环境科学专业的学生需完成120学时3学分的科研实践,选择相应的科研课题,自己动手,接受环境科学基本科研方法的训练。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大三暑期的科研实践,要求学生以参与者而非单纯观摩者身份参与其中,实践内容要体现对于领域所存在关键科学问题或者技术瓶颈的认识、对于如何解答相应难题和突破技术难关的思考和尝试以及最终成效,切忌将科研实践简化为没有探索和进取精神的简单实验。

4、科研实践考核标准

       资环学院本科生非集中授课式科研实践采取指导教师独立评分和集中答辩评审两个环节。学院充分尊重指导教师的付出和心血,没有指导教师签字和评分的任何文件视为无效,实践成绩为零。指导教师评分以百分制计算,评价条目为实践期间出勤率占25%、实践内容的新颖性占20%、相关领域文献掌握程度占15%、方法的先进/ 科学性占18%、成果的创新/实用性占12%、表达和引用规范性占10%。

       科研实践总成绩中教师独立评分占40%比重,集中答辩评审环节占60%比重。答辩专家委员会:由7位(含)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其中至少包括3名(含)以上领导小组成员、学生的科研实践指导教师,至少1人为非上述成员的同行专家。科研实践训练答辩评分表的评价条目为指导教师评价占40%(指导教师独立给出的学生评分将以40%比例换算到评分表中),对实践项目的理解认识占20%,对相关基础学科知识的掌握应用占20%,对相关领域/文献的熟悉程度占10%,书写/口头等表达能力占10%;而科研实践答辩评分表的评价条目为指导教师评价占40%(指导教师独立给出的学生评分将以40%比例换算到评分表中),工作的新颖性和实用性占10%,学生对于问题的理解程度占20%,学生对于问题相关文献和进展的熟悉程度占10%,学生对于所使用的方法和实验技能的掌握和熟悉程度占10%,书写/口头等表达能力占10%。科研实践总成绩原则上采用五级制,85分及以上为优秀、84-80分为良好、79-70分为中等、69-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学生科研实践考核平均成绩为“合格”以上者,方可取得必修环节中的学分。优秀(85分及以上)的比例不超过40%,参加 GPA 计算。

       参加科研实践答辩但考核总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应按照答辩专家委员会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整改,在两个月内向学院本科秘书重新递交相关材料申请再次答辩,再次答辩合格者给予学分,但成绩评定只能为合格。若再次答辩仍不合格或者两个月内未申请获得答辩资格,则无法获得相应学分。

5、未尽事宜

      请参见相关学校和学院管理文件(附件)。

资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教学领导小组